买方提供的羊毛衫物件订单 |
2014-01-04 来源:淘羊网 |
买方提供的羊毛衫物件订单
定单(order,一张张具体的定单可以称为order sheet)总是来自买方。羊毛衫贸易洽谈中,如果买方先向卖方提供羊毛衫定单并要求卖方报价,其作用相当以定单进行询盘。
一般,羊毛衫定单必须说明商品的详细的规格(specifications)和数量(quantity)。对于羊毛衫定单,它应包括羊毛衫的款号(style number),颜色、尺码和数量的搭配(colour/size/quantityassortment),主料(面料)的货号(article number)等。如果尺码的搭配比例在“总协议”或已由以往的双方操作习惯确定,如:尺码为4码,6码,8码,10码,12码和16码,搭配比为l:2:3:3:2:l,则羊毛衫定单中尺码搭配可以不列出。即使没有这一类协议或惯例,在贸易磋商阶段,买方也可能提供没有羊毛衫尺码搭配的定单(block order)。对于素色面料,由于一般卖方只按基础尺码用料量报价,这暂时没有什么影响。当然如有必要,羊毛衫售货确认书上可以注明“Allsizes should be equally assorted”(所有尺码应均匀搭配),以免以后买方给的尺码搭配中大尺码偏多,导致羊毛衫用料量超过预期值。有时买方提供的block order甚至没有颜色搭配,只要所涉及的各色羊毛衫材料用料量不要过少(卖方可以事先要求买方确认),也不影响卖方报价,因为质地相同、颜色不同的材料,一般价格不会有变化。当然,成交后卖方应敦促买方提供具体定单,尤其是羊毛衫颜色搭配,因为这是卖方算料定料时所必要的。羊毛衫尺码搭配可以略迟一拍。有的买方以载有明确颜色、尺码和数量的“最终定单”(final order)来提供有关原定单的包括搭配方法的最终信息。
在其他的一些磋商形式中,买方可能会以载明搭配以及卖方所报的单价、交货期等方面条款的羊毛衫定单向卖方表示“接受”;买方也可能会以载明搭配和自己提出的价格、交货期等条款的定单向卖方递价(bid),其意义相当于买方向卖方主动发盘。